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山青院办字〔2017〕19号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
课堂教学(包括实验实训课教学)是教学工作的核心环节,课堂教学质量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升教师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决定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契机,聚焦本科课堂,提升对本科课堂教学的认识,加强教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优化课程教学各环节;加强对学生课堂纪律的教育与管理,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学习效果;改善课堂教学设施与环境,为课堂教学提供更好的条件,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活动主题
聚焦本科教学,关注课堂质量。
三、活动内容
(一)规范课堂,组织新进教师开展相关教学文件与管理规章制度、课堂教学观摩学习活动
为促进新进教师成长,帮助新进教师尽快熟知课堂教学相关规章制度、掌握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能力,各教学单位组织2017年新进教师开展相关教学文件与管理规章制度、课堂教学学习活动。
1.组织新进教师学习相关教学文件与管理制度。在活动的宣传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新进教师学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堂教学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见附件1),指定专人负责,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要做到透彻理解。根据教学单位需求,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做好制度的解读工作。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学习内容,扩大学习者涵盖范围,以此引导教师自觉执行规范。开设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也要引导教师了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增强教学的针对性。
2.青年教师与导师的课堂教学示范与听评课活动。导师与新进教师结对听课,在活动正式开展阶段,导师本学期有课堂教学任务的,其指导的新进青年教师要旁听导师的课堂教学不少于4学时;新进青年教师有课堂教学任务的,导师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听课不少于4学时。新进青年教师、导师要认真听课、记录,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听课记录表》,新进青年教师要做好听课小结,导师要指导青年教师撰写好教案,及时进行反馈、指导。
(二)走进课堂,组织优秀教师示范课、全面听评课
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组织优秀教师示范课、听评课。
1.优秀教师示范课: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教学部以课程为单位,组织教学名师、中青年教师教学能手、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或课堂教学经验丰富、课堂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开展示范课活动。教学部的每门必修课程、每个专业至少要安排1门课程举行示范课,通过观摩、研讨、交流,发挥优质示范课堂的示范作用,为广大教师提供教学交流的平台。
2.各院(部)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要求每位教师被听课次数不少于1学时,被听课教师要认真备课,提前把教案交由教研室审核。要求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要对每位被听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指导,并至少听取4位教师的课,教研室成员至少听取2位教师的课。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听课记录表》,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教研室负责人要统筹安排好听评课活动。
3.领导干部、督导成员听评课。学校党政领导每人不少于4学时,其中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不少于6学时;教务处、各院(部)党政负责人每人不少于8学时;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少于4学时。听课人应认真、详实地对听课过程作完整的记录,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本》,听课后应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山青院办字〔2014〕30号)处理。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听评课,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排;各院(部)教学督导小组的听评课,由各院(部)自行安排,听课的督导成员注意填写记录,及时进行反馈、指导。学校党政领导主要到联系的院(部)听课,各院(部)行政负责人要及时做好联系、落实工作。
各院(部)要邀请近几年已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院校的相关优秀教师,以校外专家身份,参与听评课活动或举行示范课。每个院(部)至少邀请1名校外专家到校指导。
(三)聚焦课堂,组织专项检查
在活动正式开展阶段,组织学生出勤专项检查、“治理课堂玩手机”专项检查、教师出勤专项检查、教室和实验室环境专项检查等。根据专项检查中暴露出来影响教学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查找不足,采取有效的治理和改进措施。
1.学生出勤专项检查。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到课情况严格考勤;各学院组织专项检查组,不定期检查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统计(格式见附件2),及时汇总反馈;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对班级学生出勤情况组织巡查,并以“工作简报”形式通报检查结果。
2.“治理课堂玩手机”专项检查。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各学院组织专项检查组,不定期检查学生的上课情况,及时汇总反馈;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对班级学生课堂学习情况组织巡查,并以“工作简报”形式通报检查结果。
3.教师出勤专项检查。各院(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对教师出勤情况展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教室和实验室环境专项检查。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管理处要对全校的教室和实验室基本状况、使用情况以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重点检查教室基础条件、教室和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安全设施、卫生环境等情况,及时解决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教学检查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部分教学检查项目可通过教室视频监控平台完成。
(四)促进课堂,开展本科课堂教学学习研讨活动
以课堂教学为着力点,举办专题讲座,组织教师学习人才培养的先进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思想;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分析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促进教师改进课堂教学。
1.举办专题讲座。学校邀请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拓宽视野,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升对本科课堂教学的认识。
2.开展读书活动。在学校指定学习参考资料(见附件3)的基础上,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实际向教师提供3-5篇参考资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完成指定参考资料的学习。
3.召开学生座谈会。各学院分专业召开学生座谈会,各教学部分课程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建议。
4.组织开展专题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集中反馈听课情况,研讨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建议,查找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就如何提升1课堂教学质量凝聚共识,制定措施。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5.召开专题性教学讨论会。各院(部)至少组织1次由院长(主任)主持的专题性教学讨论会。教研室汇报交流研讨的情况,就如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展开研讨。形成会议纪要。
教学单位在组织召开专题教研活动或专题性教学讨论会时,要联系听课的相关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参加活动,听取其意见建议。
四、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11月3日,分为三个阶段展开:
(一)宣传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9月25日—30日)
1.宣传动员。各院(部)向全体师生传达本通知精神,并组织学习、宣传,使教师和学生了解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活动安排,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参与各项活动。
2.各院(部)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工作机构、工作安排、保障措施等),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各一份。除以上列出的规定活动内容外,各院(部)可自行设计活动项目和内容。
(二)活动正式开展阶段(10月9日—10月27日)
各院(部)按学校要求开展活动。
(三)活动总结阶段(10月30日—11月3日)
1.各院(部)梳理教师教学情况,对课堂教学问题多的教师制定帮扶措施,指定具体的帮扶人进行跟踪指导,在本学期末重新组织诊断性听评课。对改进效果不明显的,各院(部)应暂停其上课资格。
2.各院(部)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各项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形成书面总结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各一份。
3.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院(部)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检查情况。对质量月活动组织有力、工作落实到位的单位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五、相关要求
(一)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是学校为促进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所开展的重要活动。各院(部)要充分认识规范课堂教学、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与本科教学合格评建工作结合起来,正视问题,分析问题,最终解决问题,力求每一项具体活动都取得实效。
(二)各院(部)是本科教学和课堂教学的管理主体,院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院(部)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活动工作小组,依据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者,是维护课堂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要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努力提升课堂教学水平,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联系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尹荣,联系电话:58997737。
附件:1.课堂教学的相关文件和管理规章制度
2.学生出勤情况一览表
3.学校指定学习参考资料
学院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