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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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冯雪里编辑:杨帆复审:冯雪里终审:王连峰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3 点击:[]

各单位、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水平大学、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和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38号)要求,做好我校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与监测内容

(一)有一届及以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全部纳入本次监测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学科积极参加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监测。

(二)监测内容参见《指标体系》。

二、监测方式

学校通过信息采集、形式审核等程序,全面了解我校学科和本科专业建设情况。

本次信息采集及形式审核、分指标评价均依托“山东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网址https://gdjy.sdei.edu.cn/mdc/,以下简称监测平台)进行。

三、监测程序

(一)信息采集(2023年12月12日—12月20日)。

所有监测指标信息均须进行采集。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具体见附件1)内容,参照《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学科和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基础信息采集表》《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分指标信息采集指南》(附件2-3)提前梳理相关材料,按照相关指标填报说明,在山东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填报明细表或总结性文字材料,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请各责任部门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20日,采取下载模板导入或逐项填报方式,在考核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工作。登陆账号和登陆密码,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进行分配,具体信息将通过学校邮箱进行告知。

(二)组织审核(2023年12月21日-24日)。

2023年12月23日前,学校安排专人对填报数据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抽查核验相关信息。12月24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三)分指标评价。

2024年1月20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将依托监测平台对量化指标对高校进行评价赋分,并安排专人对定性评价指标进行评审赋分。

(四)监测结果。

山东省教育厅按照《指标体系》分指标权重和分指标评价得分,计算各高校、学科、专业综合得分,根据得分情况形成监测结果或排名。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牵头统筹、调度。各单位、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充分认识监测工作对推动我校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导作用,树立正确的监测理念,加强工作统筹,细化任务分工,按时完成数据材料报送工作。

(二)各责任部门对本部门所采集的数据和支撑材料质量负责,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在录入时,要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经本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校验提交。各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监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提供的数据和支撑材料行使审核权和确认权,并对本部门提供的数据和支撑材料质量负责。

(三)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督导。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对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督导。重大问题经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协调后,交由学校相关领导审定。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通过“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微信群(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创建)进行咨询交流。为便于开展工作,请于12月14日15:00前按照附件4格式将责任部门工作联系人信息报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杨帆、冯雪里,联系电话:0531—58997740、58997736,联系邮箱:190112@sdyu.edu.cn。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工作任务分解表

2.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学科和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基础信息采集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分指标信息采集指南

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状态监测工作责任部门联系人信息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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