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田天编辑:杨帆复审:闫春宇终审:王连峰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4 点击:[]

各教学单位或部门:

为加强教学质量过程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课堂教学质量保障提升专项工作”及“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系列专题活动”,推动教学单位或部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13教学周组织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教学单位或部门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教学单位或部门自查为主。

(一)教学单位或部门自查阶段(第10-12周)

各教学单位或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对全面听评课、“说专业”“说课程”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课堂教学、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考核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运行秩序与质量状况,对教学单位或部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

(二)学校集中检查阶段(第13周)

学校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实地就教学单位或部门内部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实效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为听取汇报、实地查阅材料(现场检查材料目录详见附件)及现场反馈。

、重点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课堂教学秩序

各教学单位或部门应重点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及学生出勤情况,手机入袋情况,师生遵守教学纪律、执行教学规范情况,课堂组织情况等,并结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联合督查人员记录并反馈的问题,对相应问题进行跟进式整改。

(二)全面听评课情况

根据《课堂教学质量保障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各教学单位或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学督导员的听评课应覆盖本单位或部门开课教师的50%,各教研室同行做到听课评价的全覆盖,听课范围应包含所有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校企合作专业企业方教师等;应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本开课单位或部门听课评价较好的教师进行经验分享,对听课评价分数较低的教师进行指导帮扶。各教学单位或部门应对该项工作进行体系化安排并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三)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系列专题活动开展情况

各教学单位或部门应根据《“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系列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工作节点及工作安排认真开展“说专业”“说课程”等活动。

(四)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情况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各自专业学科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整档规范等指导性文件,完成本单位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与归档工作,并进行自查。

(五)课程考核资料归档整改情况

各教学单位或部门根据前期学校专项督查反馈的课程考核资料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资料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确保材料齐全、形式规范、内容详实、分析精准,使课程考核资料能够客观准确反映教学的实施及考核各个环节。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或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确保各项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将其作为培育质量文化、检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成效的重要契机和抓手。

2.自查工作应深入细致,力求情况准确、数据真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建立问题跟踪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进和评估。

3.要注重激发教学及管理创新活力,鼓励各教学单位或部门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模式。要关注新技术、新理念在教学及管理中的应用,推动教学及管理模式的不断改革和质量的持续提升。

各教学单位或部门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所有材料的纸质版汇编后,报送至办公楼东区222办公室,电子版汇总打包发至邮箱160111@sdyu.edu.cn。

四、结果反馈及运用

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或部门期中教学自查情况、学校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反馈。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评价。


附件:教学单位或部门需向检查组提供的现场检查材料目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度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