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2月底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推迟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学生不返校。为继续推进并保障我校线上教学继续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在线课程教学质量,保证整个学期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运行与组织管理
1.线上课程运行
目前正在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要按照既定教学进度,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工作。
未实施线上教学的课程,除校内线下公共选修课程、开放性实验项目、公共必修课形势与政策、各专业实验实训等确实不具备线上教学条件的课程,及设计艺术学院2019级本科专业涉及分流的专业课程外,均要求通过线上教学的方式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各院(部)要开展教师培训与指导,组织相关教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通知学生课程教学方式与要求,3月9日(星期一)起开始线上授课。各院(部)要切实做好各门课程线上教学方式的指导与备案工作。
线上教学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可以依托中国大学MOOC、智慧树、学堂在线、超星尔雅等课程平台开展慕课或SPOC教学,也可以通过视频直播、会议直播等方式组织学生学习,或者通过QQ群、微信群发布学习计划、学习材料、问答互动等方式。教师要深入挖掘线上学习资源,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资源。教师可根据线上课程资源情况并结合课程性质特点,灵活选择教学方式。
为保证学生学习时间不冲突,线上教学要严格按照原课表时间开展。教师要根据线上教学实施情况,认真了解、评估教学效果,动态调整教学模式与方法,引导学生逐步适应和掌握在线学习模式,增强自我管理、自主学习、交流互动、吸收和构建知识的能力。
2.组织管理
任课教师要加强学生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通过在线签到、在线答疑、在线学习、直播课堂、课后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在线考试,以及过程性数据统计分析等手段,对学生网络学习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网络学习章节中的知识点盲区,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后的线下课程讲解提供学情参考。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线上学习的,要了解原因,做好记录,单独指导,并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备案。
任课教师应结合线上教学实际,调整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并提前通知学生,将学生在线签到、线上学习情况作为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对线上教学的师生互动答疑、作业指导等情况做好留存。课程考核实施方案由院(部)审批,院(部)3月9日前将考核方案调整情况以一览表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疫情结束开学后,要根据不同课程类型特点及线上教学方式,认真评估线上教学实施效果,实现特殊时期线上教学与开学后教学的有效衔接。原则上,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按照正常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未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须系统组织补课,具体补课事宜另行通知。
各院(部)及任课教师应妥善保存线上教学期间的各种教学文档和材料,作为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情况计入工作量。
二、集中性实践环节教学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应按照《关于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按照进度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环节工作,指导教师要采取 QQ、微信等多种线上指导形式,按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线上指导工作。
2.依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1 号)及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进行的实习实训环节,将在开学后统筹安排。对确实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开学前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9号)相关规定条件的,相关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资格审核与报备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教学质量监控
1.各院(部)要充分认识线上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积极探索线上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辅助线上教学的有效开展,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水平,确保特殊时期线上教学质量。
2.各院(部)要按照线上教学的实际,制定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方案,加强对教师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考核,教学及学习过程,保障教学质量。院(部)督导要通过各类网络教学平台实时对教师网络教学工作、学生网络学习情况、网络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疏通和反馈、提供帮助和指导,为教学管理工作、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工作与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必要依据。要充分发挥好学生教学信息员在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建立动态高效的教学质量监控反馈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适时开展线上学习学生满意度调查并向各院(部)反馈。
3.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应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制度,如有违反国家法规、学校制度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处理。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在线授课时间,必须按照要求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调课申请,由院部审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反馈。
4.做好线上教学开展期间的质量信息统计汇总工作。任课教师应主动配合线上教学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并及时将线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所在单位汇报;各院(部)应明确掌握教师线上教学开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对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即时整改,对先进经验、典型事例要加大宣传。各院(部)每周一前向教务处、宣传部报送至少1篇上周在线教学典型经验(教学管理组织工作、线上教学模式、线上教学网络拥堵应对方案、教学督导检查、师生互动交流渠道等)或典型案例(教师线上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线上教学疑难问题应对举措,教学内容强化课程思政,关心关爱学生学习,对家庭困难、重点疫区、无条件上网学习、对网络学习方式不适应、学习基础较弱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支持与交流互动等事迹)。
5.实施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周报制度。为全面了解各院(部)线上教学开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线上教学有关材料,要求各院(部)从原第三教学周开始,每周一前提报上周本单位线上教学开展及质量监控工作情况简报,发电子档至yr@sdyu.edu.cn。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形成学校线上教学质量周报报送山东省教育厅,并向教学单位反馈。
各院(部)要强化档案意识,及时整理归档教学管理和运行过程中可以生成的教学档案材料,并注意材料的真实、规范与完整。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