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职能部门本科教学迎评促建工作配档表》(调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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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关于印发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的通知>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3 号),结合我校内设机构调整后部分职能部门职责的调整,评建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2017年9月公布的《职能部门本科教学迎评促建工作配档表》进行了调整。现将《职能部门本科教学迎评促建工作配档表》(调整版)(具体内容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科教学迎评促建阶段工作配档表》(调整版),认真开展各项评建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确保评建工作质量。学校迎评督查组将以此为依据对各相关职能部门评建工作展开全过程、全方位督查,督查结果将呈送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等有关部门,作为学校年度考核、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评优评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附件:《本科教学迎评促建阶段工作配档表》(调整版)
评建办
2018年4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