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考核资料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在学期初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资料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课程考核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点检查项目,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考核专项督查,树立“质量是教学工作的生命线”的责任意识,切实有效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工作开展有部署,检查过程有记录、发现问题有反馈,整改之后有总结,切实提高试卷资料的归档质量。
二、时间进度及工作要求
1.开学第1-3周为各学院(部)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自查阶段,各教学单位主要按照教师自查——同行教师互查——教学秘书归类整理——院(部)教学督导小组检查的步骤,对本学院(部)作为开课单位的所有课程的试题、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核算、考场记录单、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和实验课程考核资料等有关资料的完成情况与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教师整改,形成自查报告。自查工作应周密安排,落实到位,全面细致,不走过场,切实保证课程考核资料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2. 第4周为学校专项督查阶段。本次专项督导,针对专家入校开展本科专业合格评估时提出的要求,学校将加大检查力度。学校督查组将听取学院(部)开展期末考试工作自查情况的简要汇报,查看反映其开展自查工作的过程材料,实地检查试卷等期末考试相关资料,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如发现教师对学生成绩评定严重偏差等问题,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并处理。督查组依据各学院(部)自查工作情况和实地查阅情况进行打分,评价分数将纳入学校2017年度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结果。
3.专项督查结束后,各学院(部)根据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再次进行整改,确保试卷等资料的归档质量。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形成督查报告向各教学单位反馈。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