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切实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工作质量,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山青院办字〔2015〕18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39号),决定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开展质量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非独立设置的实验环节、计算机上机。
二、评价方法
采取学院(部)自评和学校督导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进行质量评价。
1.学院(部)自评。各院部应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不少于5人的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小组,各院部评价小组成员召开评议会,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实验准备、实验过程、实验效果等相关材料)、听取各专业教研室的介绍,然后认真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撰写实验教学质量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和评价表纸质材料于3月18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各1份,各院(部)同时存档,电子版发送至sjjxglk@sdyu.edu.cn。
2.督导抽查复评。学校教学督导组将于第4教学周实地对各学院(部)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工作过程与效果,给出改进实验教学的指导意见,向学院反馈评价结果。
附件: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