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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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帆编辑:杨帆复审:终审:孟凡兵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13 点击:[]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校2023年数据填报工作,现将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平台数据是新一轮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学校质量常态监测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学校和专业发展意义重大。

二、工作任务

数据内容分为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工科类专业情况共八大类,涉及76张数据采集表。具体填报表格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3 年9月版)(见附件 1)。

三、统计时间

数据填报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数据填报统计时间应严格按照填报指南中的要求进行。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 月 31 日。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 2023年9月30日。(特殊时点详见填报指南中的指标解释)

四、责任分工

数据填报工作分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责任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团委、图书馆。除责任部门外的其他部门、单位都是协作部门。具体分工见《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2)。

五、填报流程

国家数据平台系统所需录入的数据表中包括基础数据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基础数据表和其他表格的录入顺序及时间需按如下步骤进行。

六、其他要求

1.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填报和审核,确保填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避免出现数据自相矛盾和数据异常、异动情况。

2.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填报指南》,准确把握数据统计时间、填报要求和指标内涵,重点关注2023年填报数据的新变化(见附件 4),理解变化背后的政策导向,按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3.数据填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数据填报第一责任人,是本单位责任数据的审核员,负责本单位数据填报的组织、分工、审核和确定。在数据填报过程中,应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沟通、汇报和请示;各责任部门需指派一名数据填报员,负责对本单位责任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因责任部门自身原因导致填报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因未能按时上交数据信息,影响学校数据填报工作进度的,造成严重后果,由涉及的相关责任部门承担责任。

4.请责任部门数据填报员和审核员使用IE、Chrome、 Firefox浏览器填报和审核,在地址栏中输入 http://udb.heec.edu.cn,在“数据填报”板块选择选择 “本科采集”账号类型,用学校赋权的账号登录。

联系人:杨帆,办公地点:办公楼 223房间,办公电话:58997740。

附件:

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3年9月版)

2.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模板

4.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变化情况一览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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