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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 2018-2019 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
作者:编辑:zcm复审:终审: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9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48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2019年度有毕业生的所有本、专科专业。

二、编写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以专业为单位,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按学年度分专业认真撰写,准时完成。

1.正文编写要求。报告既要反映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主要内容涵盖:培养目标与规格、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与特色、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分析及专业发展趋势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格式要求及参考样例详见附件1)。报告中应尽可能编入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

2.数据统计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托,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状况。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即:教学数据按照2018-2019学年统计,时限为:2018.09.01—2019.08.31;财务、图书和科研数据按照自然年度统计,时限为:2018.01.01—2018.12.31;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数据按照时点统计,即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产生的数据(有关问题说明见附件2)。

3.格式要求。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包含封面、目录、正文等部分,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分别形成一个文档,单独装订成册。各学院编写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具体文本格式要求见附件1。

三、报告完成时间和提交方式

(一)各学院应于12月16日前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纸质版1份报送至办公楼230,电子版以“××专业”命名,各学院将专业报告汇总打包,用“学院名”命名,发送到190112@sdyu.edu.cn。

(二)联系电话:58997520;联系人:尹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告编制工作,认真分析专业建设状态,系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认真做好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制工作,将报告作为向社会展示专业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成就的窗口。

附件:

1.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及参考样例

2.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有关问题说明

2019年11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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