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检查制度》(山青院办字〔2015〕19号)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定于第10—12教学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一)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情况
1.院(部)建设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情况;
2.依托教研室、院(部)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运行情况自查,内容包括本学期开设课程的相关教学材料、教学进度情况、课程考核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情况、教风学风状况等
3.教学单位领导干部、教学督导组、教研室主任与同行、青年教师导师听评课活动开展及听课反馈情况;
4.教师、学生座谈会开展情况,汇总反馈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建议情况。
(二)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结合第二届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院(部)、教研室就“如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召开专题性教学讨论会及学习研讨课程思政建设等工作情况。
(三)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2019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制定等相关工作情况;2019年下半年应结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二、院(部)自查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体现院(部)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
2.自查工作要切实查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各项教学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形成自查报告。
3.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各院(部)要依据学校检查组意见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在整改工作基础上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梳理与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各院(部)应于第13周将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一份。
三、学校检查组实地检查阶段工作程序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在院(部)开展自查工作基础上,选取重点检查内容,组成检查组现场查阅院(部)提供的材料、现场反馈;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听取意见反馈。集中检查时间定于第12周,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现场检查材料详见附件1,有关材料word文稿格式见附件2)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监测学校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各项教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单位期中教学自查情况、学校检查结果进行总结通报。教学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评价。
附件:1.院(部)需向检查组提供的现场检查材料
2.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文稿格式要求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