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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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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检查制度》(山青院办字〔201519号)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定于第911教学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秩序:教风与学风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  

  2.本学期各类实习的开展情况。 

  3.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4.开展内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情况。 

  (二)重点检查   

  1.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性质、难度、份量是否体现综合训练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是否已根据选题审核专家的审核意见进行选题整改。 

  2)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资料完备、规范情况。 

  2.校内实验实训类课程教学开展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采取院(部)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院(部)自查为主。第9-10周为院(部)自查和学校教学秩序随机抽查阶段,第11周为学校检查组到院(部)实地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检查材料详见附件1,有关材料word文稿格式见附件2)及反馈阶段。   

  三、院(部)自查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体现院(部)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  

  2.自查工作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各项教学工作,要切实查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形成自查报告,在学校检查结束后,要依据学校检查组意见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形成教学质量监控的闭环运行模式。  

  3.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各院(部)要在整改工作基础上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梳理与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各院(部)应于第13周将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一份。   

  四、学校检查组实地检查阶段工作程序   

  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简要汇报自查情况,检查组查阅院(部)提供的材料、现场反馈,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听取意见反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监测学校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各项教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单位期中教学自查情况、学校检查结果进行总结通报。教学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评价。   

     

    附件:1.院(部)需向检查组提供的现场检查材料   

          2.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文稿格式要求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423

附件: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教师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编制 2017-2018 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