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办字〔2014〕19号
为促进专业形成优势和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增强学校的综合办学能力,推进应用型特色名校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山东省教育厅等《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和《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标准》等文件精神,学校推出重点建设专业工程,遴选部分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为规范重点建设专业的遴选、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遴选重点建设专业的目的与意义
1.集中优势资源,培育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特别是应用型特色专业,优化资源配置。
2.发挥重点建设专业的支柱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促进办学水平提高。
3.推进特色名校建设,为申报省级应用型特色名校奠定基础。
二、重点建设专业的遴选原则
1.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
2.突出应用型定位和专业办学特色;
3.强调专业的辐射性和带动作用。
三、重点建设专业的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学校已设本科专业,主要选择特色和优势比较突出、教学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强、人才培养质量高、教学运行规范、教科研水平高、社会适应面广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
重点建设专业分批遴选并立项建设,每批立项不超过5个专业。已获批为省级特色专业的不再参与遴选。
四、重点建设专业的遴选办法
重点建设专业遴选采用学院申报、自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
各学院根据专业设置与发展情况确定申报专业,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规划》、《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遴选指标及量化标准表》的“自评得分”,附《教师基本情况表》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教务处。
重点建设专业的评审分两步进行。其中初评基于专业现状进行,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发展现状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遴选指标及量化标准表》“自评得分”,经教务处对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规划》和相关资料核实,所得具体分数即为该专业初评得分。
重点建设专业的复评由专家组进行,主要基于发展潜力和未来建设方案。由学校组成专家组,举行会议评审。具体程序如下:各专业提前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规划》及相关资料交给专家;每个专业现场限时汇报;专家组成员对各专业的规划与汇报进行质询;专家组成员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规划》和现场质询情况赋分。
教务处按初评60%、复评40%的比例对各专业得分进行汇总,获得各专业的综合得分。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初评得分、复评得分、综合得分等材料进行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拟批准专业名单。拟批准专业名单经公示无误,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确定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五、重点建设专业的目标与内容
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追踪国内外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瞄准全国学科专业建设的先进水平,构建学科专业制高点,建成一批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社会管理、科技发展中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专业,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重点建设专业应具有导向性、科学性、建设性和示范性。
校级重点专业可选择下面的一个或若干个方面进行重点建设,形成自己的特色。
1.体制机制建设。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与企业、行业、科研院所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人才培养新机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改革专业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途径;积极探索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的规律,适时回应劳动力市场信号,形成学科专业发展的良性机制。
2.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制定与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业办学条件和特色,在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和创新,形成有特色的、不拘一格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与社会的匹配性。
3.课程体系构建与核心课程建设。在保证专业基本规格的前提下,根据培养目标,将普通教育过程、专业教育过程、学科和跨学科教育过程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以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一批体现时代发展特点、反映专业特色、适合于培养学生能力的精品课程和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成果突出,能充分共享各级精品课程和资源共享课等优质教学资源;注意吸收新成果,增加选修课程,扩大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空间,专业课程使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达到80%以上。
4.教学团队建设。加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引进、选拔与培养,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且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80%以上必修课主讲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教授占到教师总数的30%以上。
5.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实践教学的内容和体系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具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固定的实习实践基地;实验开出率达到100%,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实验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具有2个以上固定的实习基地并能满足教学要求;引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调查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
6.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专业资源优势,为社会培养大批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通过科技开发、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职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途径和方式直接为社会服务;积极参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横向课题经费和社会服务收费达到一定额度。
7.辐射带动专业群建设。加强重点建设专业对周边专业特别是一级学科内其他专业和交叉学科相关专业的辐射和带动,在师资、实践教学、图书资料等方面与其他专业共享,尽快形成特色专业群;辐射带动一般专业的个数不少于3个。
六、重点建设专业的管理
批准立项建设的重点专业,进一步完善《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规划》,报学校批准后备案,作为年度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末验收的基本依据。学校划拨专项建设经费,启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规划》的实施。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建设。每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建设卓有成效的专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专业给予警告;对疏于建设,致使建设目标不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学校将撤销立项,终止其经费投入,并做停建处理。
在推荐省级特色专业和名校建设的重点专业时,已批准的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在申报成功高一级建设项目后,按高一级项目对待。
七、重点建设专业的政策支持
学校每年给予每个重点建设专业配套经费,支持专业建设。第一年配套经费不少于5万元,第二年开始按前一年《重点建设专业规划》完成情况酌情投入。
学校在人才引进、科研项目、教改项目、本科教学工程、教科研评奖等方面向重点建设专业倾斜。
省级特色专业和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原则在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中遴选。
八、重点建设专业的检查和验收
学校定期对重点建设专业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促进重点建设专业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1.年度检查。立项后每年10~12月,由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年度检查,严格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
2.中期评估。立项2年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严格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规划》所确定的具体“建设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对各重点建设专业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不合格的专业,停发后两年的建设经费,并追究责任。
3.结项验收。立项4年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严格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规划》所确定的具体“建设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对各重点建设专业进行结项评估验收。
凡结项评估验收合格的重点建设专业,学校正式授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专业”称号(处于立项和建设过程中的专业称为“重点建设专业”,通过评估验收后正式授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专业”称号)。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