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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选手选拔比赛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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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国诗词大会》在传承弘扬优秀文化中的品牌辐射作用,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国学文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校语委办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选手选拔比赛活动,特拟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中国诗词大会》是中央电视台开办的以母语情感培育、语词文化传承为宗旨,以弘扬中华传统诗词之美,促进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提升现代中国人生活和精神质量为目标的电视直播节目。为使我校师生能够积极关注和参与此类活动,并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得到知识的积累和素质的提升,充分展示我校师生团队风貌及个人风采,特举办此活动。  

二、活动主题  

规范汉字,书写经典,传承文明,展我风采。 

三、参赛对象  

面向全体在校师生。 

四、活动单位  

主办方:校语委办。协办方:文化传播学院 

五、时间及地点 

(一) 报名时间:1010日——1012日。 

(二)初选由各学院自行举办。 

(三)参赛选手:由各学院推荐参赛选手,参赛总人数不得少于三人。  

(四)参赛时间:1013日 。 

(五)参赛地点:评建办公室 。 

六、报名方式  

参赛者按照本次比赛的具体要求,各学院自行筛选出参赛选手,提交一份报名表,所填内容务必属实,再由本学院教科办收集整理交给校语委办 (报名表见附件1)。 

七、比赛方式及题目范围 

(一)比赛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二)题目范围: 参照现行语文教材古诗词篇目。 

八、比赛题型及规则 

(一)笔试为闭卷百分制考题,占比赛总成绩的70%;面试为现场朗诵一篇指定古诗词, 占比赛总成绩的30% 

(二)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公布比赛结果,请参赛选手听从赛场工作人员安排。 

九、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仔细阅读本次比赛活动方案,熟悉有关赛程安排。 

(二)参赛选手务必准时到达参赛地点参加比赛,迟到者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中参赛选手要服从安排,不许与其他人交流,也不得干扰其他选手比赛,如有问题举手报告,请赛场工作人员解决。 

(四)参赛选手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和朗诵。 

(五)遵守参赛纪律及参赛规则,尊重评委评判,如有不同意见,请赛后与校语委办联系。 

十、 评委组成及活动监督 

评审组由校内专家组成。为保证比赛活动公平、公正、公开,一名参赛学院的教学副院长作为监察员,监督整场比赛活动。 

十一、选拔结果  

按照比赛总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三名选手代表学校参加《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省级海选比赛。 

  

  

附件:1.《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济南海选选手报名表 

2.《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选手选拔比赛流程 

  

  

  

  

        校语委办、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                   

     201710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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