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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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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意见

  山青院字〔2015〕61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并形成我校内部教学质量特别是本科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价长效机制,提高教学质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意义

  教学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标志,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教学管理,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学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内部教学质量的评价监控工作,不断审视内部质量评价监督体系的运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目标,加强整改,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和规范教学管理,形成校内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价的有效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不仅是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需要,更是学校自我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目前,我们还面临着本科办学理念不够清晰、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有待提高、教风学风建设亟待巩固和提升等问题。为此,要结合自身实际,如学校的办学定位与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等,有针对性地构建起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切实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领导与组织体系

  1.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教学质量监控的领导职责。

  学校和各学院(部)党政一把手分别是学校、各学院(部)整体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协调办学资源的配置,保证教学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和有效利用。

  各学院(部)党政一把手要把本单位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充分掌握本专科教学的情况,定期召开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教研室和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参加的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本单位本专科教学中的问题,讨论推进本专科教学改革的措施,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各部门保障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保证本专科教学条件、保障本专科教学的顺利运行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在工作安排上应体现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协助校领导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在对各部门、各学院(部)干部的考核过程中,将把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意识和质量意识是否牢固,工作中是否真正体现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是否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作为重要依据。

  2.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组织体系。

  为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院(部)两级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组织体系。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重心要下移,以学院(部)为主,学校以组织、指导、验收、检查为主要工作方式。

  校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由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负总责。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主要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督导。委员会下设教学督导组,督导组在教学督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学校日常教学督导工作。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制定和完善校级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指标体系,会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组织全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指导各学院(部)做好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

  学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由其院长(主任)领导,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组织实施。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作用,教研室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学院(部)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教研室实际,对本教研室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考查等各项教学活动进行监控;要充分发挥学院(部)教学督导小组的作用,根据教学工作实际确定每学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对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且富有成效的督导检查。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就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的建立和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等有关制度的制修订等重大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问题,确保各项监控评价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准确把握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目的是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教学任务,实现规定的教学目标。其任务就是及时发现偏离计划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是对教学行为及教学管理行为是否达到教学要求的全面监控与评价。

  2.全员性原则。人才培养是学校的基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涉及到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涉及到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等,离不开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

  3.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主要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因此,质量监控系统必须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然后进入下一循环的闭环式监控过程。

  四、完善落实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各项制度

  1.进一步完善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制修订制度。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是保证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质量的重要环节。制订和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前,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定位、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该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专业特色等多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在此基础上,审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和学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进一步完善落实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制度。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审查新任课教师、开设新课程的教师、主讲教师的资格。每个学期期末,各个学院(部)对下学期任课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新任课教师、开设新课程的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要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参照专任教师开设新课程的要求,各个学院(部)在每学期末对下学期拟聘用的外聘教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报教务处备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会同教务处组织抽查。

  3.进一步落实教材选用审核和教材质量评价制度。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遵循优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原则,依照程序严格对教材进行选用审核,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材质量评价暂行办法》,对各专业所选用的教材进行质量评价,评价的结果作为教材选用、更新、评奖的依据,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教材,不再选用。

  4.进一步完善落实常规教学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和随机性教学检查相结合。每学期在期初、期中和期末定期开展三次集中性教学检查:期初主要是对各项教学工作准备和教学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期中主要是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期末则主要是对期末考试情况进行检查。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会同教务处布置,各教学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强化对实践教学的检查力度,切实促进实践教学的规范运行。要加强信息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5.进一步完善落实听评课制度。学校党政领导、各学院(部)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处级领导要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按要求听评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学校教学督导组、学院(部)教学督导小组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提高教学质量工作的意见》,通过日常督导、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等多种工作形式开展听评课活动,履行督教、督学、督管三项职能。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教研室听课制度。教务处要组织教学名师、中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开放课堂。各学院(部)要组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开展示范课、观摩课,组织青年教师开展公开课,充分发挥教师之间的传帮带作用,改善和提高教学效果。探索实施校外专家参与听评课的制度。

  6.进一步完善落实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制度。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规范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进一步落实好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部)通过设立网络信箱、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学生对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反馈渠道,加强信息的双向反馈。

  7.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习状况评价分析制度。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将出勤、完成作业、小测验等纳入成绩考核,将实验前预习、实验中的表现、实验报告等纳入成绩考核,将过程性评价纳入期末总评成绩,开展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组织要通过督导,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学风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和评议督查。领导干部听课时,除了对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教学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外,要对学生的到课情况、精神面貌、课堂学习气氛等做出评价和分析。启动实施教师评学制度,组织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行为、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效果等进行评价。不断完善学生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教师评学结果与学团工作的评优选优结合起来;强化学生学业成绩在学生综合测评中的主体作用,构建以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必修课不及格现象或考试作弊的学生均不得参评学校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不得担任学生干部。

  8.进一步完善落实教师教学工作、教学管理人员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继续实施学生网上评教制度,将学生评教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全面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制定、实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式,有效开展领导干部听评课、教研室同行听评课、督导听评课,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引导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绩效工资核发挂钩。在评优、评聘职称中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严格按照各级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引导教学管理人员致力于教学管理,努力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9.进一步完善落实专项教学评价、专业评价、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制度。继续完善实施期末考试工作评价、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价、毕业实习工作评价;制定完善并实施本科专业合格评估方案、本科专业课程合格评估方案、实验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教研室工作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专项教学评价体系,以评价促进各项工作。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实施办法》,对重点建设专业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促进重点建设专业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管理。根据试行情况,完善修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继续做好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工作。形成教学专项评价、专业评价、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制度体系,形成教学工作评价的长效机制。

  10.继续完善实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教学信息采集、公布制度。继续推进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建立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统筹、上报与监控体制机制,定期对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教学信息进行采集,加强对状态数据的分析研判,充分发挥状态数据库在学校自查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校、院两级年度教学质量报告与发布制度,并使质量报告发布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11.完善实施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教学奖惩制度。制订完善教学名师、中青年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主任等评优树优办法,搭建教师教学竞赛、优秀教研室评选、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选等平台,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优与奖励评价指标体系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继续实施《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引导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工作。严格执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12.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有关部门要建立社会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督和反馈体系,对每一届毕业生均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汇总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了解学生的就业状况与就业质量,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各方面的评价,通过对收集信息的整理和分析,找出学校在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人才培养模式、实践能力培养、综合素质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具体措施,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的构建、完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对确保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要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形成完善闭合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及规范、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长效机制。各学院(部)、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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