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山青院办字〔2015〕19号
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的重要环节,是学校的常规教学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学检查工作,促进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
通过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全方位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也为学校组织开展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提供直接依据。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建立学校、院部、教研室三级教学检查工作管理体系,对全校的教学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和评价。
学校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实验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教学检查工作。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全校性教学检查活动,各教学单位应予以充分的配合。根据检查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也可临时抽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教学检查活动。
院部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各院部的院长(主任)任组长,院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能,一是结合院部工作,独立开展教学检查工作;二是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工作部署,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接受学校的教学检查,负责拟定落实本单位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
教研室主任依据院部教学检查小组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教研室工作自查;依据教研室工作职责和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教研室教学工作检查。
三、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教学检查分定期检查、随机性教学检查两种方式。其中定期检查又分为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
(一)定期检查
1.期初教学检查
(1)时间:开学之前3天—开学第一周
(2)内容:开学前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教室、实验室的安排情况,教学实验设备的齐全与完好情况;课表发放、任课教师安排、教材发放、教师教案的准备情况等。开学一周内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
(3)方法步骤:由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一布置,组织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抽查。
2.期中教学检查
(1)时间:第9—11教学周
(2)主要内容: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案编写、上课纪律、组织教学、教学进度、实践性教学环节执行情况、作业(含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等情况;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学习状态等情况;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落实与开展情况;院部教学督导小组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等。根据学校不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实际,适当调整或增加相关内容。
(3)方法步骤:各院部召开任课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教学情况,需报有关职能部门的,及时报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处理;组织教研室全面开展教学自查活动;各院部在自查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准备备查材料;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信息反馈;各院部进行整改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各学院汇总学生对公共课程教学的意见建议后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1份。
3.期末教学检查
(1)时间:第18教学周—学期结束放假后两周内。
(2)主要内容:教师课程教学的完成情况;教研室学期工作总结情况,领导干部听课汇总情况,院部教学督导小组督导工作总结情况;期末考风考纪的教育情况,期末考试安排情况,考试试卷的准备、考试展开、成绩评定、阅卷、成绩复核与登录、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撰写等情况;新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情况、教材预订情况等。期末试卷及相关材料质量与归档情况,作为学校专项检查内容,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在新学期初安排检查。
(3)方法步骤: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一布置,组织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抽查。
(二)随机性教学检查
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根据学期有关常规教学工作情况,对日常教学运行秩序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各教学单位根据院部教学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不定期教学检查。
四、教学检查情况的处理
1.在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要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将检查结果特别是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或有关单位部门,责任到人,并督促整改。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
2.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相应的通报和处理。
3.教学检查的结果直接纳入学校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评价。
五、本制度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